葉鴻儒- 基本資料

經理人姓名 葉鴻儒 性別
學歷 國立台灣大學財務金融系
經歷 摩根投信基金經理
摩根投信投資管理事業部執行董事
摩根投信投資管理事業部副總經理
摩根全權委託經理人 ( 壽險公司及法人 )
保誠投信資產管理部經理
傳山投信永豐基金經理人
傳山投信研究副理
新光人壽證券投資部研究員

基金資歷

投信公司 基金名稱 時間 期間(月) 操作績效(%) 台股績效(%)
摩根投信 摩根新興科技基金-數位型 2023年1月至今 15 47.60 32.28
摩根投信 摩根台灣金磚基金-數位型 2023年1月至今 15 41.90 32.28
摩根投信 摩根台灣金磚基金-機構法人型 2018年7月至今 69 -53.01 90.14
摩根投信 CFG018 摩根新興科技基金-一般型 2017年2月至今 86 159.60 110.89
摩根投信 F605 摩根平衡基金 2017年1月至今 87 100.59 118.68
  摩根價值成長基金 2015年8月至2016年4月 8 14.49 12.48
  摩根台灣基金 2015年8月至2017年9月 25 37.92 37.22
摩根投信 CFG019 摩根台灣增長基金 2015年6月至今 106 102.20 120.32
摩根投信 F006 摩根大歐洲基金-累積型 2014年8月至2015年6月 10 4.18 0.16
摩根投信 F606 摩根全球創新成長基金-累積型(台幣) 2014年8月至2015年6月 10 7.00 0.16
  摩根全球發現基金 2014年8月至2015年6月 10 8.26 0.16
  摩根台灣微型基金 2013年7月至2015年3月 20 23.83 18.73
摩根投信 CFG020 摩根中小基金 2013年7月至今 129 204.88 150.06
摩根投信 CFG019 摩根台灣增長基金 2012年3月至2013年7月 16 6.50 1.01
摩根投信 CFG019 摩根台灣增長基金 2011年3月至2011年5月 2 12.25 8.74
  摩根台灣基金 2011年3月至2011年5月 2 12.39 8.74
摩根投信 F798 摩根台灣金磚基金-累積型 2010年2月至今 170 345.10 175.86
  摩根縱橫台商基金 2009年10月至2015年7月 69 46.07 20.31
摩根投信 摩根金龍收成基金 2008年9月至2012年3月 42 37.60 33.28
  摩根台灣微型基金 2006年7月至2006年7月 0 1.98 -3.73
  摩根台灣基金 2006年6月至2010年5月 47 10.05 10.52
摩根投信 CFG019 摩根台灣增長基金 2006年6月至2010年5月 47 7.53 10.52
摩根投信 CFG018 摩根新興科技基金-一般型 2005年4月至2009年9月 53 48.16 25.03
摩根投信 CFG019 摩根台灣增長基金 2005年1月至2005年3月 2 1.95 2.00
  傳山永豐 2000年5月至2001年3月 10 -20.62 -35.35
附註:
註1: 基金績效計算皆有考慮配息,基金配息率不代表基金報酬率,且過去配息率不代表未來配息率。所有基金績效,均為過去績效,不代表未來之績效表現,亦不保證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
註2: 基金淨值可能因市場因素而上下波動,基金淨值僅供參考,實際以基金公司公告之淨值為準;部份基金採雙軌報價,實際交易以基金公司所公告的買回價/賣出價為計算基礎。
註3: 上述銷售費用僅供參考,實際費率以各銷售機構為主。
註4: 上述短線交易規定資料僅供參考,實際規定應以基金公開說明書為主。
註5: 境內基金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在國內募集及銷售,惟不表示絕無風險。基金經理公司以往之經理績效不保證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基金經理公司除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外,不負責本基金之盈虧,亦不保證最低之收益,投資人申購前應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
註6: 非投資等級債券基金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惟不表示絕無風險。投資人投資以非投資等級債券為訴求之基金不宜占其投資組合過高之比重。由於非投資等級債券之信用評等未達投資等級或未經信用評等,且對利率變動的敏感度甚高,故非投資等級債券基金可能會因利率上升、市場流動性下降,或債券發行機構違約不支付本金、利息或破產而蒙受虧損;且非投資等級債券基金可能投資美國144A 債券,該債券屬私募性質,易發生流動性不足,財務訊息揭露不完整或價格不透明導致高波動性之風險,債券基金不適合無法承擔相關風險之投資人,僅適合願意承擔較高風險之投資人。基金經理公司除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外,不負責非投資等級債券基金之盈虧,亦不保證最低之收益,投資人申購前應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
註7: 依金管會規定基金投資大陸證券市場之有價證券不得超過本基金資產淨值之10%,當該基金投資地區包含中國大陸及香港,基金淨值可能因為大陸地區之法令、政治或經濟環境改變而受不同程度之影響。
註8: 上述資料只供參考用途,嘉實資訊自當盡力提供正確訊息,但如有錯漏或疏忽,本公司或關係企業與其任何董事或任何受僱人,恕不負任何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