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金名稱 | (F1564) 施羅德環球基金系列-環球收益成長(美元)A-月配固定2(本基金有相當比重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且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暫停新申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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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金英文名稱 | Schroder ISF Multi-Asset Growth and Income A Distribution MF2 | ||
| 台灣總代理 | 施羅德投信 | ||
| 海外發行公司 | 施羅德環球基金系列 | ||
| 指標指數 | 30% MSCI AC World Index (USD),30% Barclays Global High Yield excl CMBS & EMG 2% index (USD),30% FTSE Convertible Global Focus index (USD),10% Barclays Global Aggregate Bond Index (USD) | ||
| 成立日期 | 2018/11/14 | 註冊地 | 盧森堡 |
| 基金規模 | 1269 百萬美元(2025/10/31) | 計價幣別 | 美元 |
| 基金類型 | 全球型基金 | 投資區域 | 全球 |
| 投資標的 | 平衡型 | 風險等級 | RR3 |
| 最高經理費(%) | 1.2500 | 最高保管費(%) | 0.3000 |
| 配息頻率 | 月配 | ||
| 保管機構 | J.P. Morgan SE, Luxembourg Branch | 傘狀基金 | Y | 費用備註 |
| 經理人 | Dorian Carrell/Remi Olu-Pitan | ||
| 文件下載 | 財務報告書 / 公開說明書 / 投資人須知 (專屬資訊)(一般資訊) / 基金月報 | ||
| 投資策略 | 採主動管理且直接或間接透過衍生性商品投資於由全球各國政府、政府機構、跨國組織和公司發行,以各種貨幣計價的股權和股權相關證券、固定利率及浮動利率證券及另類資產。可最多50%投資於非投資等級的證券;最多20%投資於資產抵押證券、商業不動產貸款抵押證券、住宅不動產貸款抵押證券。可直接投資於中國B股及中國H股,亦可將少於15%直接或間接(如透過參與憑證)經由滬港通及深港通與在科創板及深交所創業板掛牌上市的股票,投資於中國A股。亦可透過受監管市場(包括透過債券通、或直接投資銀行間債券市場),將最多10%投資於中國。另類資產透過公開說明書附件III所述之合資格資產進行。為達致投資增益、減低風險或更有效地管理,擬運用多頭部位和空頭部位的衍生性商品(包括總回報交換)。總回報交換及差價合約將不超過30%,且預期維持在0%~20%,特定情況下該比例可能更高。可投資於貨幣市場之投資和持有現金。可將最多10%投資於開放式投資基金。 | ||
| 投資人服務及保護 | 短線交易規定 / 公平價格調整機制 / 反稀釋機制 | ||
| 相關保險商品 | 現售保險商品 停售保險商品 | ||
| 附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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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1: | 績效計算為原幣別報酬,且皆有考慮配息情況。基金配息率不代表基金報酬率,且過去配息率不代表未來配息率。所有基金績效,均為過去績效,不代表未來之績效表現,亦不保證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 |
| 註2: | 基金淨值可能因市場因素而上下波動,基金淨值僅供參考,實際以基金公司公告之淨值為準;海外市場指數類型基金,以交易日當天收盤價為淨值參考價;部份基金採雙軌報價,實際交易以基金公司所公告的買回價/賣出價為計算基礎。 |
| 註3: | 有關基金應負擔之費用(含分銷費用)已揭露於基金之公開說明書及投資人須知中,投資人可至境外基金資訊觀測站(http://www.fundclear.com.tw)下載,或逕向總代理人網站查閱。 |
| 註4: | 上述銷售費用僅供參考,實際費率以各銷售機構為主。 |
| 註5: | 上述短線交易規定資料僅供參考,實際規定應以基金公開說明書為主。 |
| 註6: | 境外基金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或申報生效在國內募集及銷售,惟不表示絕無風險。基金經理公司以往之經理績效不保證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基金經理公司除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外,不負責本基金之盈虧,亦不保證最低之收益,投資人申購前應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 |
| 註7: | 非投資等級債券基金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惟不表示絕無風險。投資人投資以非投資等級債券為訴求之基金不宜占其投資組合過高之比重。由於非投資等級債券之信用評等未達投資等級或未經信用評等,且對利率變動的敏感度甚高,故非投資等級債券基金可能會因利率上升、市場流動性下降,或債券發行機構違約不支付本金、利息或破產而蒙受虧損;且非投資等級債券基金可能投資美國144A 債券,該債券屬私募性質,易發生流動性不足,財務訊息揭露不完整或價格不透明導致高波動性之風險,非投資等級債券基金不適合無法承擔相關風險之投資人,僅適合願意承擔較高風險之投資人。基金經理公司除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外,不負責非投資等級債券基金之盈虧,亦不保證最低之收益,投資人申購前應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 |
| 註8: | 依金管會規定基金投資大陸證券市場之有價證券不得超過本基金資產淨值之10%,當該基金投資地區包含中國大陸及香港,基金淨值可能因為大陸地區之法令、政治或經濟環境改變而受不同程度之影響。 |
| 註9: | 上述資料只供參考用途,嘉實資訊自當盡力提供正確訊息,但如有錯漏或疏忽,本公司或關係企業與其任何董事或任何受僱人,恕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